建城函〔2021〕414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城管执法局):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工作的通知》(建办城函〔2021〕174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提高思想意识,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宣传重点,创新宣传形式,增强宣传实效,结合实际积极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城市节水宣传活动。
活动开展情况(方案、照片、宣传材料等)请于5月18日前发送至厅城市建设处邮箱ahjstcjc@126.com。联系人许坤,0551-62871455。
2021年4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