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山东省“十四五”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转型,根据国家《“十四五”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发展规划》等有关要求,我们编制了《山东省“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山东省“十四五”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发展规划.docx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山东省能源局

 

 2022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