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持续深化“齐鲁红色物业”建设,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根据《关于以党建引领物业服务管理促进提升城市社区治理水平的指导意见》(鲁组发〔2020〕7号)、《“齐鲁红色物业”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鲁建物字〔2020〕9号)有关要求,经研究,组织开展“齐鲁红色物业”星级服务企业、星级服务项目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开展物业服务活动,按规定成立党组织,符合认定标准,在“齐鲁红色物业”建设工作中成绩突出、成效明显的物业服务企业和项目,均可申请认定。
二、认定数量
今年分两批认定“齐鲁红色物业”星级服务企业50家、“齐鲁红色物业”星级服务项目100个。其中,6月底前,认定首批“齐鲁红色物业”星级服务企业30家、“齐鲁红色物业”星级服务项目50个;12月底前,完成第二批认定工作。
三、认定标准
“齐鲁红色物业”星级服务企业、星级服务项目均须达到“组织建设好、党员队伍好、服务质量好、运营管理好、社会形象好”的总体要求。具体标准见附件。
四、认定程序
(一)企业自评申报。申请参加“齐鲁红色物业”星级服务企业、星级服务项目认定的物业服务企业,按照认定标准开展自评。符合要求的,提供情况介绍材料,主要包括:企业(项目)、企业(项目)党组织基本情况;符合认定标准情况;推进“齐鲁红色物业”建设的具体措施;企业经营管理或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取得的变化及成效;媒体宣传报道情况;反映日常工作的图片(10幅以内)等。字数控制在3000字左右。
(二)设区市审核推荐。设区市物业主管部门会同组织部门梳理汇总申报材料,对企业(项目)是否符合认定标准、相关内容真实性等情况进行初审把关,并向社会公示,广泛征求意见。对不符合认定标准、工作内容不充实、代表性不强、存在弄虚作假现象的,取消参与认定资格。初审及公示完成后,在推荐名额范围内,向省委组织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报送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
(三)现场复核。省委组织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对各市推荐的“齐鲁红色物业”星级服务企业、星级服务项目进行现场复核。
(四)发布推广。省委组织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根据设区市推荐和现场复核情况,择优认定“齐鲁红色物业”星级服务企业、星级服务项目,相关情况纳入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各设区市物业主管部门会同组织部门积极宣传“齐鲁红色物业”星级服务企业、星级服务项目经验做法,组织开展对标学习,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工作指导。开展“齐鲁红色物业”星级服务企业、星级服务项目认定是加强“齐鲁红色物业”建设的重要内容。各市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发动,严格标准、规范程序,认真审核把关,广泛听取意见,有序组织推荐工作,确保选树出一批立得住、推得开的企业和项目。
(二)实行动态管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委组织部每年按不低于30%的比例对“齐鲁红色物业”星级服务企业、星级服务项目开展复查。各设区市物业主管部门定期组织开展自查评估,对不再符合认定标准的,及时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提出撤销认定申请,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审核后商省委组织部,即予撤销认定并对外公示。
各设区市物业主管部门请于5月30日前,通过公务邮箱tanzilong@shandong.cn报送首批“齐鲁红色物业”星级服务企业、星级服务项目推荐名单(加盖主管部门公章),并附情况介绍材料。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联系人:谭子龙;联系电话:0531-51765237。
附件:“齐鲁红色物业”星级服务企业、星级服务项目认定标准
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4月15日
附件
“齐鲁红色物业”星级服务企业、星级服务项目认定标准
根据《关于以党建引领物业服务管理促进提升城市社区治理水平的指导意见》(鲁组发〔2020〕7号)、《“齐鲁红色物业”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鲁建物字〔2020〕9号)有关部署,按照“组织建设好、党员队伍好、服务质量好、运营管理好、社会形象好”的总体要求,就“齐鲁红色物业”星级服务企业、星级服务项目的认定,制定标准如下。
一、“齐鲁红色物业”星级服务企业认定标准
(一)组织建设好。党组织设置规范、按期换届;按要求开展组织生活,“三会一课”认真规范,每年工作经费不少于3000元;战斗堡垒作用突出,企业党组织曾受到上级党组织的表扬、表彰、奖励等激励不少于2次。
(二)党员队伍好。党组织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党员职工爱岗敬业、表现突出,积极参加社区物业党建联建,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充分;开展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承诺践诺等活动;成立党员志愿者队伍并开展志愿服务。
(三)服务质量好。严格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依法依约开展物业服务;积极拓展服务内容,运用新技术、新手段提高服务质量;积极落实上级党组织和行业主管部门工作部署,做好文明行业创建等重点工作,加强物业服务标准建设,打造企业品牌;示范代表性强,开展物业服务活动不低于3年,在管住宅小区不低于10个。
(四)运营管理好。坚持“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企业经营效益业内领先,党建和经营管理融合推进;通过将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等形式,主动推动企业经营管理和党建工作融合互促;积极拓展物业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手段,发展线上线下生活服务,建设智慧物业。
(五)社会形象好。守法诚信经营,近一年内未因违反物业管理等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组织的“大排查、解难题、暖万家”专项行动、物业管理领域专项整治和“双随机、一公开”等检查中,未被约谈、信用扣分、曝光和处罚;守牢安全底线,近三年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按要求参加山东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信用等级A级及以上;积极参与公益事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担当作为、表现突出。
二、“齐鲁红色物业”星级服务项目认定标准
(一)组织建设好。原则上为商品住宅小区或老旧小区物业项目;小区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并规范运行,尚未成立的,成立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或者所在社区成立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组织业主共同决定物业管理事项;物业项目部按规定单独成立党组织或成立联合党组织,项目负责人按规定到社区报到,建立起“四位一体”联建共建机制。
(二)党员队伍好。党员职工爱岗敬业、表现突出,积极开展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承诺践诺等活动,组建党员志愿者队伍并认真开展志愿服务。
(三)服务质量好。物业服务规范有序、环境整洁、管理到位;物业服务区域内没有私搭乱建、飞线充电、乱停乱放等违法或不文明行为;认真落实“三会三公开”制度,物业服务收费公示公开到位;上一年未发生负面舆情、12345政务服务热线投诉量在所在辖区处于靠后位置,业主满意度达到90%以上。
(四)运营管理好。上一年度物业费交费率不低于95%;积极运用新技术、新应用提高公共设施设备管护效率,降低服务成本;积极拓展线上线下生活服务,为业主提供个性化特约服务,提高增值服务收入。
(五)社会形象好。工作实绩突出,代表性强,曾作为“红色物业”现场观摩点或获得市县有关部门公布的“红色物业”示范项目等荣誉;未因物业服务问题受到行政处罚或通报批评,未发生过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积极参加社区公益活动,向业主提供公益服务不少于2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