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充分表达我省建筑企业外出施工行业干部职工的爱党爱国情怀,生动展现干部职工昂扬向上的新时代风采,凝聚正能量、提振精气神,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定于2022年8月至9月举办“喜迎二十大、讴歌新时代”山东省建筑企业外出施工行业书画摄影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中共山东省省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中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属机关委员会。
主办单位:中共山东省建筑企业外出施工行业委员会。
承办单位:山东省建筑企业外出施工联络服务站、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协办单位:济南城建集团有限公司、省直文明单位第二十六协作区各成员单位。
二、举办时间和地点
(一)征稿时间。即日起至8月31日。
(二)评选时间。初评时间为9月1日至9月2日,复评时间为9月12日至9月13日。
(三)展览时间、地点。9月27日至9月30日,济南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大成美术馆。地址:济南市天桥区汽车厂东路29号。
(四)云展示。现场展览的同时,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网站有关栏目进行刊载展示。
三、征稿对象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以及建筑业企业在职干部职工均可参加。
四、征稿要求
(一)作品内容
参展作品可围绕我省建筑企业外出施工行业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喜迎党的二十大,以及在开拓省外市场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等进行创作。
(二)体裁形式
1.书法作品:仅限毛笔书法,其中草书和篆书须加释文,软片尺寸高不超过180cm、不小于138cm,竖幅。
2.绘画作品:形式不限,软片尺寸高不超过180cm、不小于138cm,竖幅。
3.摄影作品:单幅或组照,彩色或黑白照片不限;组照最少4幅、最多8幅,不接受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作品仅可对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进行适当微调,不得做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处理。提交的图片文件需为JPG格式,文件大小2MB以上,须保留照片EXIF信息。
4.投稿作品须为原创作品,如涉及侵权和名誉纠纷,责任均由作者自负。
五、作品评选
报送作品经初评、复评两个阶段,最终产生100件左右展览作品,由济南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大成美术馆统一装裱展出。
(一)初评。初评作品仅报送电子版照片,每人限报送1件。电子版照片的文件名应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类别、尺寸(高×宽cm)、作者单位、联系电话等信息。
1.各市征集的作品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为单位统一报送,于8月31日前将初评作品报送表(见附件1)、征集的作品以邮件压缩包方式报送至济南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大成美术馆电子邮箱cjdcmsg@126.com。邮件以设区市名称、作品数量、联系电话命名,各市报送的初评作品总数不少于10件,不接受个人报送。
2.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征集的作品以处室(单位)为单位统一反馈,于8月31日前将初评作品报送表(见附件1)、征集的作品以邮件压缩包方式发送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外联站电子邮箱wlz@shandong.cn,邮件以处室(单位)名称、作品数量、联系电话命名。
(二)复评。通过初评、进入复评的作品,另行通知作者本人。请参加复评的作者寄送原作,并在原作背面右下角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类别、尺寸(高×宽cm)、作者单位、联系电话等信息。复评未入围作品随展览作品一同退件。
请复评作品作者于9月11日前将原作寄送至济南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大成美术馆(快递费到付),地址:济南市天桥区汽车厂东路29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岳老师0531-85829800,袁老师0531-85829811。
六、其他事项
(一)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配合工作,请确定1名工作联络员,填写联络员信息表(见附件2),并于8月5日前报送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外联站电子邮箱wlz@shandong.cn。
(二)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在职干部职工和注册在本市的建筑业企业参加活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组织在职干部职工和相关行业内企业参加活动。
(三)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请各有关单位于展览结束后由报送人到展览地将作品统一取回。
(四)活动主办方有权在与本次展览相关的活动中(包括但不限于展览、复制、发行、放映、网络传播等)使用入选作品,不再另行告知。
(五)活动主办方对本次活动具有最终解释权,凡投稿均视为同意并遵守本通知条款。
(六)展览期间,各有关单位可组织参观展览,请于9月14日前联系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外联站进行预约。
联系人:张建清,联系电话:0531-51765361,15853139389。
附件:1.初评作品报送表
2.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联络员信息表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