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工程建设质量标准体系(2025年)》的通知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济南、青岛、淄博、枣庄、东营、济宁、威海、滨州、菏泽市水务(水利)局,济南、青岛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工程建设质量标准体系,充分发挥标准引领性和支撑性作用,助推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编制了《山东省工程建设质量标准体系(202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在工程建设质量标准化工作中贯彻执行。

附件:山东省工程建设质量标准体系(2025年).pdf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