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深化开展“加强物业管理 共建美好家园”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青岛市、淄博市城市管理局:

  现将《深化开展“加强物业管理 共建美好家园”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7月12日  

 

 

 

深化开展“加强物业管理 共建美好家园”

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2024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安排》(中宣发〔2024〕10号)、《关于深化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若干措施(试行)》(中组发〔2022〕2号)、《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建房规〔2020〕10号)等文件精神和关于破解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突出问题有关要求,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开展“加强物业管理 共建美好家园”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排,现就深化开展“加强物业管理 共建美好家园”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为群众办实事,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加强基层精神文明建设,在全省物业服务行业和住宅小区开展“加强物业管理 共建美好家园”活动,深化提升“齐鲁红色物业”建设,强化社区物业党建联建,以建立物业管理多方参与、协调运行机制为重点,统筹推进党建引领、精神文明建设、街道属地管理、行政执法进小区、规范业主委员会(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运行、提升物业服务质量等工作,广泛开展文明实践志愿服务、美德和信用进物业行业、倡树新时代美德健康生活方式等活动,进一步拓展物业服务范围,满足居民多样化居住服务需求,探索有效改进物业管理工作的方式方法,建成一批管理规范、服务优良、环境宜居、安定和谐的“美好家园”小区(原则要求及选树参考标准见附件),以点带面,促进住宅物业管理水平提升。

二、主要原则

(一)坚持党建引领。强化社区物业行业党建联建,推动住宅小区治理体系和精神文明建设,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党组织对住宅小区治理、物业管理和共建美好家园活动的领导作用,推进物业服务和物业服务企业党建全覆盖,强化街道社区党组织对业主委员会的指导监督,推动社区物业党建联建,建立党建引领下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协调运行机制,形成住宅小区多方参与治理合力。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服务居民、造福居民作为共建美好家园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完整社区建设、物业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等工作,破解居民反映强烈的物业管理问题,提高业主自我管理能力,满足人民群众美好居住生活需要。积极拓展物业服务范围,引导物业服务企业向养老、托幼、家政、快递收发等领域延伸,推动物业服务线上线下融合,促进物业服务企业向居民生活服务转型升级。

(三)坚持共建共治共享。推动物业管理纳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发挥城市党委政府组织协调作用,调动职能部门、街道社区、居民、业主委员会(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社会组织等积极性,共同参与住宅小区治理和物业管理。

三、具体安排

(一)广泛宣传动员。广泛宣传共建美好家园活动内容、要求,指导各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结合各自实际细化量化“美好家园”选树参考标准。结合开展“促发展”文明行业创建活动,组织行业协会等发出倡议,广泛发动物业服务企业、住宅小区主动参加活动。组织开展对标学习交流,复制推广往年典型案例小区经验做法。各地视情况建立参加活动小区台账,加强日常指导督促。

(二)深入组织实施。各级物业主管部门指导参加活动的物业服务企业和住宅小区,认真组织实施共建美好家园活动。重点开展“八个一”,即:召开一次由社区“两委”、业主委员会(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业主代表、物业服务企业及相关单位参加的社区物业党建联席会;召开一次由业主代表和物业服务企业参加的业主恳谈会;每季度公示一次公共收益资金收支情况;至少为群众办一件实事;组织一次业主满意度调查;开展一次倡树新时代美德健康生活方式、美德和信用建设主题活动;组织一次“为老”或“为小”志愿服务活动;开展一次活动开展情况宣传报道。

(三)全面总结推广。各市按照“美好家园”小区原则要求和选树参考标准,选树并公布不超过10个“美好家园”小区,广泛开展宣传。各市认真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形成工作报告,与“美好家园”小区典型案例一并报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择优公布不超过20个“美好家园”小区,按要求向住房城乡建设部推荐部分典型案例。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要充分认识开展共建美好家园活动的重要意义,把活动开展作为强化社区物业党建联建、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推进城市精神文明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精心组织实施,争取社会各界支持,共同推动活动开展,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工作指导。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认真总结前期工作经验,做好活动滚动实施和逐年提升,加强对共建美好家园活动的工作指导。可引入第三方评估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总结活动中好的经验和做法。

(三)做好宣传引导。各市要做好共建美好家园活动的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把居民满意度作为评价活动效果的首要标准,引导居民群众广泛参与到活动中来,营造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住宅小区治理和物业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

 

附件:1.“美好家园”小区原则要求

2.“美好家园”选树参考标准

  附件1-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