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城市桥梁信息牌设置规则的通知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

为加强我省城市桥梁养护管理工作,保障城市桥梁设施完好和安全运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济南市道路和桥隧服务中心、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山东省交通规划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研究制定了《山东省城市桥梁信息牌设置规则》,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4月1日       

 

 

 

 

 

 

山东省城市桥梁信息牌设置规则

 

一、设置目的

为加强城市桥梁信息公开,规范城市桥梁名牌设置,根据《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8号)、《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城市桥梁养护技术标准》(CJJ99-2017)等规章和行业标准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二、适用范围

山东省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桥梁。本规则所称城市桥梁,是指城市道路的跨线桥、立交桥、高架桥、人行天桥,不包括铁路桥梁、轨道交通桥梁、公路桥梁等。

三、设置要求

1.信息牌设置应遵循“合理规划、应设尽设”的原则,及时设置并维护更新。

2.城市桥梁主管部门负责信息牌设置的监督指导,并将其纳入城市桥梁管养考评。

3.新建或改扩建桥梁的信息牌,由建设单位负责设置;现役桥梁的信息牌,由管养单位负责设置;已经设置的,由管养单位负责维护并逐步更新完善;

4.高架桥宜按照桥梁名称、建成时间等划分桥段,以桥段为单位设置信息牌;立交桥宜单独设置信息牌。

四、版面设计

1.参照《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桥梁信息牌颜色为蓝底、白字、白边框。字体应采用“交通标志专用字体”,文本框内字体应居中布置。

2.信息牌右上方应设置桥梁信息二维码。二维码信息除桥梁信息牌的文字信息外,可添加其他信息并定期更新,如工程五方责任主体,行政执法单位,养护维修记录(包括但不限于检测、维修的承担单位、时间、维修内容、技术状况评定结果)等。

五、设置位置及安装方式

1.信息牌应设置于桥梁两端靠近桥头的行车方向右侧护栏或立柱上。

2.高架桥、立交桥信息牌宜设置于主线桥首跨伸缩缝的行车方向右侧护栏上。

3.人行天桥信息牌宜设置于主桥两端的行人方向右侧护栏上。

4.桥梁信息牌一般安装在护栏内侧,宜采用锚固或抱箍方式固定,不宜采用绑扎方式。

5.护栏内侧不具备安装条件的,可设立柱,立柱应牢固美观,不得侵入道路建筑限界。

六、材质要求

1.信息牌底板应选用经济、适用、耐久的材料,如铝合金板、薄钢板、合成树脂类板材等。板材的相关指标应符合《道路交通标志板及支撑件》(GB/T 23827)及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

2.信息牌宜采用逆反射材料制作,其金属构件应进行防腐处理。

 

附件:城市桥梁信息牌版面设计.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