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征求《山东省建筑节能技术产品应用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决策部署,促进提高建筑节能发展水平,进一步规范省建筑节能技术产品应用认定管理,依据《山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结合发展形势,我厅对《山东省建筑节能技术产品应用认定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山东省建筑节能技术产品应用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发给你们征求意见,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研究,于2022年8月20日前将意见建议报送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联系人:陈恒亮、孙鲁军,电话:0531-51765577、51765145,邮箱:fzysunlujun@shandong.cn。

附件:山东省建筑节能技术产品应用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