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41号)有关规定,我厅对山东安鲁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等12家机构的申请进行审查,并在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向社会公示审查意见。经审核、公示,山东安鲁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等6家机构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相应资质标准要求,准予许可;山东善远检验检测中心有限公司等6家机构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符合相应资质标准要求,不予许可。
夏津县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等2家机构申请注销所具备的检测资质,予以注销。
特此公告。
附件:1.核准2022年第三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的单位名单.docx
2. 2022年三月份注销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名单.docx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