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工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局,济南、青岛、淄博、枣庄、东营、济宁、威海、菏泽市水务(水利)局,济南、青岛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工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建办质电〔2021〕45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的《关于严格做好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等相关要求及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工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1年8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