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3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重大决策部署,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实,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保障。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先后两次组织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将法治建设工作与厅重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先后5次召开厅党组会、厅长办公会研究重大法治工作。

(二)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中期评估。严格落实厅党组《关于全面推进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认真组织“一规划两纲要”中期评估,总结报送贯彻落实成效和创新经验。

(三)加大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力度。梳理制定《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则》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涉及处罚事项832项。完成全省住建领域委托下放省级行政许可事项执行情况监督评估和全省住建领域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在全省率先制定《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行政检查规范指引(试行)》。

二、依法全面履行工作职责

(一)住房“两个体系”不断健全。一是房地产市场保持平稳。省级出台两个“十条”,狠抓“认房不认贷”等国家政策落地,印发高品质住宅开发建设指导意见,举办房交会、房地产新发展模式研讨会。全省新房和二手房网签1.62亿平方米、同比增长3.2%;其中新房网签1.25亿平方米,占全国11.3%、居第一位。二是保交楼任务超额完成。建立开发项目三级包保责任制,严格预售资金监管。开展4轮保交楼包市督导,规范借款调剂循环使用,267亿元借款拨付91.1%,建成交付23.3万套、交付率87.7%,超额完成国家目标任务。三是住房保障兜底更牢。筹建保租房8.45万套(间),发放租赁补贴8.2万户,分别完成101%、183%。棚改开工9.3万套、基本建成18.3万套,分别完成104%、227%。青岛旧改、棚改和发展保租房获国务院督查激励。新增公积金缴存1990亿元,发放个贷897亿元,支持职工购建住房20.2万套。四是“齐鲁红色物业”建设全域推进。开展深化提升“齐鲁红色物业”建设行动,全省3.5万个住宅小区70%以上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委会,专业化物业服务覆盖率达90%。

(二)城乡建设绿色发展水平明显提升。一是工作推进机制进一步健全。发布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地方标准体系,承办全国市长研究班,举办第6届省绿博会、威海精致城市论坛暨人居节。青岛作为全国首个绿色城市建设发展试点,顺利通过总结评估。二是环境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两清零一提标”全面提速,改造雨污合流管网1793公里,新增67个县市区整县制清零,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动态清零,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完成49%。城市和农村地区清洁取暖分别完工6473万平方米、71.8万户。新增国家节水型城市3个,总量全国第一。三是绿色建筑推广进一步加快。城镇新增绿建1.98亿平方米,基本实现全域覆盖。在各省份率先推行居住建筑节能率83%设计标准,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1334万平方米。四是生活垃圾分类进一步深化。建立以省长任召集人的城乡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协调机制,实施生活垃圾分类三年行动。全省设区城市居民小区垃圾分类投放设施覆盖率、回收利用率分别达到95%、36.2%。住房城乡建设部在我省召开城市垃圾分类工作现场会。

(三)城市建设管理提质增效。一是城市更新政策更加有力。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城市更新行动实施方案,省9部门印发《关于推动城市片区综合更新改造的若干措施》,16个设区市全部制定城市更新政策,高标准推进国家、省级试点城市和省级试点片区建设。二是市政设施支撑更加强劲。150个重点市政网项目全部开工,新改建城市道路1130公里,新增综合管廊58公里、海绵城市216平方公里,新建城市各类公园及街头游园1013个、城市绿道572公里。三是群众生活环境更加宜居。聚焦楼道、环境、管理“三个革命”,提升老旧小区改造标准,开工72.51万户、居全国第一,加装电梯2234部,新增停车位8.5万个。四是城市管理更加高效。深入推进“强转树”专项行动,“城市管理进社区”实现建成区全覆盖。16设区市基本建成城市运管服平台,9市通过验收、数量全国第一。五是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更有活力。加快推进名城立碑、街区设标、建筑挂牌,20座名城、49座名镇、71个名村、60片街区实现规划全覆盖,历史建筑总数达2108处。聊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整改通过国家调研评估。

(四)建筑业支柱地位持续巩固。一是政策环境持续优化。制定“齐鲁建造”品牌建设工作方案。实施建筑市场及根治欠薪专项整治,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在国务院考核中获满分。二是行业转型持续加快。出台绿色建材推广应用导则,建立新型建筑工业化链主工作机制,政府或国有投资工程全面采用装配式建筑,全省新开工装配式建筑5329万平方米。三是科技创新持续赋能。发布150个建设科技计划项目,14项成果获全省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数量创历史新高。四是合作范围持续拓展。省政府与中冶集团签署合作协议,与9家建筑央企合作不断深化。住建系统与中行、招行等开展战略合作,建筑业贷款余额6795亿元、同比增长20.8%。五是产业规模持续壮大。全省完成建筑业总产值1.87万亿元、同比增长6.4%,总量升至全国第五;完成增加值6961.1亿元,居全国第二。15家建筑企业晋升特级,总数达到69家,新增数量全国第一。

(五)村镇建设发展加力提速。一是小城镇综合实力稳步提升。发布小城镇创新提升行动方案编制要点,建立重点项目库,874个项目中70%以上已开工。全国百强、千强镇分别达到8个、85个。二是农村住房安全有效保障。排查农房2347.8万户,整治C、D级危房25.1万户,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圆满完成。改造低收入群体危房1.2万户。三是改厕长效机制基本建立。实施农村改厕提升三年行动,改造户厕1.86万户,累计设立服务站4912个、配备抽粪车7060辆,114个县市区实行整县制市场化运维。四是传统村落保护力度加大。发布传统民居保护利用指南,修复传统民居300处,完成168个国家级、384个省级传统村落评估,43个村庄入选中国传统村落。

(六)住建领域改革蹄疾步稳。一是工程项目审批改革成果丰硕。实施30项“揭榜挂帅”任务,推行“联审联验、闭环管理”。全省办理工程项目审批19.3万件,平均用时压减至63个工作日,工改综合排名跃居全国第三。4市入选全国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试点,数量全国最多。二是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化。承接住房城乡建设部下放审批权限,准予许可3776件。深化“五化五心”创新试点,省级实施审批8148件。43项行政许可和50个依申请服务事项,实现事项清单、实施规范、办事指南“三统一”。三是标准造价与招投标改革纵深推进。修订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创新工程总承包计价模式,发布地方标准36项、标准设计14项。全面推行“评定分离”,厘清评标定标职责边界。

(七)安全稳定形势总体向好。一是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不断加强。承办全国住建系统“质量月”启动仪式,完善质量监督检查制度。开展房屋市政施工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全省房屋市政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降低31.3%、5.6%。二是城镇燃气安全整治扎实推进。省安委会印发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省级组建工作专班,实施燃气安全“大起底”排查、全链条整治,累计排查用气场所、单位51万家,整改隐患19.6万项。加快“四个全面更新改造、两个应改尽改”,更新改造老化燃气管道1040公里,更换软管2741.3万户。三是房屋使用安全长效管理机制初步建立。以省政府规章出台《山东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办法》,全省共排查自建房6606.7万栋,判定存在隐患的4.37万栋经营性自建房全部完成整治,非经营性自建房已整治销号14.4万栋。四是城市防汛应急体系建设成效明显。累计配备大功率排涝泵车298台,汛期出动防汛队伍21.4万人次,有效应对12轮强降雨。组织有关单位赴北京房山、河北涿州抗洪救灾,圆满完成应急供水保障任务,住房城乡建设部向省政府办公厅致信感谢。五是信访积案化解有序推进。占全省总量三分之一的城乡建设领域信访积案,超额完成化解95%的任务。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中,涉及住建部门职责的2517个项目基本化解。

三、扎实推进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实

(一)完善住建领域法治建设体系。牵头制定《山东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办法》,推动《山东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山东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条例》《山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修订。参与《城市供水条例》修订论证,得到住房城乡建设部表扬肯定。全年完成各类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法制审核、会签共计160件。

(二)着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组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逐项编制抽查指引,动态调整抽查清单,将所有涉企检查事项纳入部门联合检查清单,部门联合检查事项数由9项增加到32项。维护“两单一库”,调整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互联网+监管”事项对应清单目录,组织开展2批住建系统部门联合检查。在燃气等3个行业领域确定跨部门综合监管试点市、县(区)。研究处置行政复议案件7件、行政应诉案件7件。

(三)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印发厅普法工作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组织宪法、民法典、国家安全法等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弘扬宪法精神 住建普法进社区”活动,组织“八五”普法规划中期实施情况自查自评工作。

总体来看,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上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法规制度体系依然存在短板弱项;提升系统行政执法质量的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综合监管一件事”改革成果还有待进一步巩固。

下一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全国住建会部署的重点工作和全省住建会“1355”总体思路要求,大力实施“强基转型年”活动,进一步健全住建领域法规体系,打造法治住建,加大住建领域改革力度,提升法治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优化法治环境,加力推动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