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全省人才住房工作成效明显市、县(市、区)通报表扬名单公示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落实“六稳”“六保”促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三批)的通知》(鲁政发〔2021〕8号)精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了人才住房工作评价。经各市自评、联合评价组复审,并经有关部门会签同意,拟对2021年度全省人才住房工作成效明显的5个设区市和10个县(市、区)进行通报表扬。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住房保障处反映。

公示时间:2022年2月16日至2月22日

联系电话:0531-51765212、51765217

传真:0531-51765218

电子信箱:sdzfbz@shandong.cn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2月16日

 

 

 

 

2021年度全省人才住房工作成效明显的

设区市名单(5个)

 

  济南市、青岛市、淄博市、烟台市、济宁市

 

 

2021年度全省人才住房工作成效明显的

县(市、区)名单(10个)

 

  淄博张店区、青岛城阳区、济宁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日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州阳信县、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德州乐陵市、潍坊潍城区、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