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建许公告字〔2021〕40号
按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关于开展二级建造师注册工作的通知》(晋建审字〔2007〕473号)和《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二级建造师注册审查工作的通知》(晋建办综函〔2015〕719号)的规定,根据有关部门上报的审查结果,经审核,准予郝振华等66人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准予郑雪芳等17人二级建造师增项注册申请,准予董海霞等127人重新注册申请,准予刘文利等398人注销注册申请,准予张宇飞等26人注册证书遗失补办申请,张宇飞等26人原注册证书失效,特此公告。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