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建许公告字〔2021〕62号
按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关于开展二级建造师注册工作的通知》(晋建审字〔2007〕473号)和《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二级建造师注册审查工作的通知》(晋建办综函〔2015〕719号)的规定,根据有关部门上报的审查结果,经审核,准予聂玉杰等368人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准予马润东等86人二级建造师增项注册申请,准予刘燕龙等69人重新注册申请,准予任艳珍等314人注销注册申请,准予李欣等282人聘用企业变更注册申请,准予苗海军等48人注册证书遗失补办申请,苗海军等48人原注册证书失效,特此公告。
附件:1.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符合条件人员(368人).xls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