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5年第四批二级结构工程师姜丹丹等8人初始注册审查意见的公示(第18号)

晋建许公示字〔2015〕18号

 

  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7号),我厅对姜丹丹等8人的二级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为增加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审查有关情况在“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www.sxjs.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5年4月30日至5月9日。对审查意见若有异议,请于5月9日之前,以书面形式提供申述、说明材料(格式附后),并由初审单位 统一上报我厅综合处(政务大厅);公示意见中需对有关证件、证书原件核查的,也由初审单位报送政务大厅,请有关初审部门、申请人按要求申述说明,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2015年第四批二级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审查公示意见汇总表(8人)

     2.    月份受理二级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申述材料格式

     3.申请人申述公示意见目录

     4.申述说明材料说明

     5.2015年第    批二级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申述情况汇总表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