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名称:广东耀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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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振华居委会富华路华东一街8号
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在开展2021年第二季度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生产及疫情防控大检查中,抽查了你单位承建的粤和商业楼项目,发现存在模板支撑拆除未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的情况。经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调查,粤和商业楼项目3座二层梁板模板支撑搭设高度为7.95m,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的规定,搭设高度5m或以上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属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你单位作为粤和商业楼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在拆除3座二层梁板模板支撑时,未按照《粤和商业楼模板支撑专项施工方案》第25页规定的高大模板施工顺序进行施工,在未拆除梁、板模板的情况下,先行拆除底部水平拉杆、底部水平剪刀撑及顶部水平剪刀撑,同时违反了方案中“支架拆除应由上而下按顺序拆除,先搭设的后拆”的施工工艺要点。以上事实有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现场检查的《问询笔录》和照片等证据证实。
上述行为表明你单位违反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本机关于2022年4月13日作出了《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粤建质告〔2022〕11号),你单位收到《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之日起5日内未向本机关书面提出陈述、申辩。
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给予你单位暂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0日的行政处罚。暂扣时间从2022年4月22日至5月21日。
你单位领取的是电子证书,本机关于处罚之日起在广东建设信息网“三库一平台”上标注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起始时间。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暂扣期届满前10个工作日,你单位认为经整改已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应向本机关提出解除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请。经复查合格,在暂扣期届满后本机关在广东建设信息网“三库一平台”上取消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标注。
若你单位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广东省人民政府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行政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复议或诉讼期间,本决定不停止执行。
本机关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483号粤财大厦34楼
联 系 人:林龙宾,联系电话:020-83133732、020-83133711,传真:020-83133587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