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20年“南粤工匠”学习宣传人选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城管、市政、园林、环卫、水务主管部门,深圳市建设工会,省相关行业协会,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会各直属工会,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重要论述,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和工匠精神,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挖掘和宣传我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内具有工匠精神的典型人物,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省总工会等《关于开展2020年“南粤工匠”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粤工总〔2020〕35号)的通知精神,请各单位对照推荐条件,积极挖掘和推荐符合条件的“南粤工匠”的候选人1-2名,于2020年11月25日前将推荐表、先进事迹材料(3000字以内)和表彰奖励、发明专利技术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报送至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会,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会将综合考虑各单位上报的候选人事迹材料,择优推荐上报省总工会作为“南粤工匠”候选人。

  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会联系人:史红杰 ,电话:020-83133617,电子邮箱:zjt_gh@gd.gov.cn。

  

关于开展2020年“南粤工匠”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粤工总[2020]35号 ).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