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初步设计(调整)的批复

东莞市轨道一号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关于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初步设计(调整)审查申请材料(流水号:2059853)及相关设计文件收悉。经我厅组织专家审查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初步设计(调整)文件。

  二、该初步设计(调整)文件应根据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可作为施工图设计依据。

  三、该工程设计除应满足现行相关技术标准要求外,同时应符合发展改革、自然资源、环保、卫生防疫等方面规定。

  四、施工图设计完成后,应依法定程序送有相应资格的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审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