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改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粤建人函〔2023〕596号),经培训机构自愿申请、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主管部门遴选等程序,拟确定广州市建设职业培训学校等35家单位为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机构(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10月18日至10月24日(共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通过书面形式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人事处)反映。反映意见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单位意见必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必须签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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