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再次征求《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则(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开展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涉及行政处罚内容专项清理工作的函》(常办函字〔2021〕23号)、《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277号)有关规定,2020年11月,我厅启动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的修订工作,编制了城乡建设、房地产和住房保障、工程建设与建筑业3类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及其配套适用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修订征求意见稿,并于2021年4月期间向社会各界、省直有关部门、全省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执法部门征求意见。

  在充分采纳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我厅进一步完善了上述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及其配套适用规则的有关内容。与此同时,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包容审慎监管的指导意见》(粤府办〔2022〕7号)关于“推行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制度”的要求,我厅编制了《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并将其纳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体系中。

  现将我厅进一步完善的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及其适用规则以及《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等相关文件(附件1至5)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向我厅提出宝贵意见,并于2022年6月25日前将意见反馈我厅工作邮箱(zjt_huangyuqi@gd.gov.cn),邮件标题请注明“自由裁量权基准意见”。

  

附件1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则(修订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工程建设与建筑业类)(修订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3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城乡建设类)(修订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4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房地产和住房保障类)(修订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5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