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建筑碳排放计算导则(试行)》的通知广东住建厅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促进城乡建设领域绿色低碳发展,规范广东省建筑碳排放计算方法,我厅组织编制了《建筑碳排放计算导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附件:建筑碳排放计算导则(试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