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3号发布,第46号修改)、《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问题的通知》(建质〔2013〕111号)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省直部门权责清单的通知》(粤府函〔2017〕15号)有关规定,我厅组织专家对广东省建院施工图审查中心有限公司、东莞市大业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百勤审图有限公司、皓天建筑工程咨询(佛山)有限公司、广东五邑建设工程设计审查有限公司申请延期的资料进行了审查和公示,截至公示期满,未收到任何异议。现同意该施工图审查机构予以备案,并录入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名录。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