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征集2022年绿色循环发展与节能降耗专项资金项目的函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含深圳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试行)》(粤财预〔2018〕263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的通知》(粤财预〔2021〕3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22年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的通知》(粤建计函〔2021〕372号)等有关规定,为做好2022年省级建筑节能专项资金预算编制和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现向你们广泛征集绿色循环发展与节能降耗相关项目,请你们认真填写《2022年省级建筑节能专项资金预算储备项目意向表》(详见附件),于2021年6月30日前反馈我厅科技信息处。

  

附件:2022年省级建筑节能专项资金预算储备项目意向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