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3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公租房保障和城镇棚户区改造等计划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

  为加快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促进解决好群众住房困难问题,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全省2023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公租房保障和城镇棚户区改造等计划(详见附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予以落实。

  特此通知。

  

附件1:全省2023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公租房保障和城镇棚户区改造计划明细表.pdf

附件2:2023年中央和省级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补助资金任务清单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