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国务院文件的决定》(国发〔2024〕14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3〕103号)已失效,《广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城市新建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工作指引〉的通知》(粤人防办发〔2022〕1号)中相关内容同时失效。
特此通告。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4年11月15日
根据《国务院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国务院文件的决定》(国发〔2024〕14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3〕103号)已失效,《广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城市新建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工作指引〉的通知》(粤人防办发〔2022〕1号)中相关内容同时失效。
特此通告。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