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A
桂建函〔2022〕431号 签发人:唐标文
你们在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以城中村改造推动‘城市美’建设”的建议,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我厅主办,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自然资源厅、文化和旅游厅、地方金融监管局和玉林市人民政府协办。经我厅与协办单位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区大力支持玉林市城中村改造工作,助推玉林市“城市美”建设,相关工作正在落实。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顶层设计,为城市更新提供政策保障。
1.加强规划引领。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的《广西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提出,“推进以老旧小区、老旧厂区、老旧街区、城中村等‘三区一村’改造为主要对象的城市更新行动”。玉林市制定《玉林市城市更新实施办法》,完善《玉林城区城市更新专项规划(2020-2025年)》,指导城市更新工作有序推进。
2.加快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2020年,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全面推进广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方案》(桂政办发〔2020〕86号),为全区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提供指引。玉林市制定了《玉林市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细则》,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惠民项目落实落地。
3.推进公园城市建设及城市背街小巷改造。2022年1月,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广西城市背街小巷整治改造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桂政办发〔2022〕8号),在全区推进城市背街小巷整治改造提升。玉林市组织编制《玉林市公园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制定了《玉林市背街小巷和口袋公园项目建设管理实施方案》,推动城市背街小巷、公园城市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
4.支持低效用地再开发。2020年4月,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促进我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桂政办发〔2020〕22号),为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促进全区高质量发展提供高精准度的用地政策支持。玉林市将低效用地进行再开发整合纳入《城市更新专项规划》,通过城中村改造等城市更新项目进行落实。
5.支持城镇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2021年11月,自治区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出台《广西城镇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PPP模式投融资方案》(桂财建〔2021〕148号),对城镇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进行补助。
(二)从项目和资金上大力支持玉林市及玉州区“城市美”建设。
1. 2021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6116万元支持玉林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等项目建设。2022年,积极组织玉林市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棚户区改造等项目建设,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共申报项目12个,中央资金需求达10205万元。
2. 我厅大力支持玉林市城市更新行动,2021年下达玉州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1131户,实际改造1138户。玉林市2019-2021年累计改造274个小区,惠及居民16631户,截至2022年4月底,累计完成投资约1.7亿元。支持玉州区改造城市背街小巷2168条,三年计划总投资108043.35万元,截至4月底,玉林市已开工改造建设城区背街小巷363条、口袋公园31个,计划投资8860万元。
3. 2021年至今,自治区财政累计下达3.21亿元专项用于玉林市城市更新建设。安排2021年中央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1350万元;安排17690.74万元支持玉林市镇级污水设施建设运营等项目;安排3215.44万元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补助资金,支持玉林市玉州区改造1200套城市棚户区和32个城镇老旧小区;下达202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基建投资预算9804万元,支持玉林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4.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指导玉林市创建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推荐玉州区骑楼步行街集聚区申报文化和旅游部第二批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指导玉州区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玉州区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基本覆盖。
(三)加大金融支持城市更新力度,探索融资模式创新。自治区在“十四五”期间,每年计划安排40亿元,对辖内金融机构当年新发放且符合条件的贷款按照2或3个百分点利差比例进行补贴,引导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每年投放约2000亿元优惠利率贷款,为全区城市更新项目推进提供有力支撑。2021年玉林市背街小巷改造和口袋公园建设项目采取市场化融资方式向国家开发银行贷款4.1亿元,有效解决了建设资金筹措困难的问题。我厅指导兴安县、永福县和玉林市创新融资模式助推城市更新,并将其经验向全区推广。
(四)鼓励社会资本参与,不断完善工作机制。2021年8月,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广西推广运用PPP模式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桂政办发〔2021〕93号),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玉林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玉林市加快推进旧城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玉政规〔2020〕2号),对各类改造方式的工作程序和责任主体作出明确安排。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强化顶层设计。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将加快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优化城镇用地结构与布局;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将继续加强与各部门沟通协调,进一步研究出台城市更新相关配套政策,完善政策体系;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将推动出台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考核,倒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在风险可控前提下,扩大业务覆盖面。
(二)做好项目实践工作指导。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将积极指导玉林市玉州区针对旧城、旧镇、城中村等现状建成区,在规划中明确实施城市有机更新的重点区域,确定城市更新空间单元,注重补短板、强弱项,提升城市品质和活力;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将支持玉林市开展城市体检工作,为玉林市玉州区精准实施城市更新奠定基础,做好以城市片区为单元的城市更新项目策划指导;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将支持玉州区创新打造一批“小而美”的城乡新型公共文化空间,打造玉林“城市美”名片。
(三)做好项目融资服务工作。
1. 加强金融支持。自治区将大力支持玉林市城中村改造建设市场主体加强与本地工业、金融部门、银行联系,将符合条件的贷款纳入“桂惠贷”政策支持范围,通过财政贴息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支持玉州区搭建本级政金企融资对接平台,促进市场主体和金融机构按市场化方式对接,拓宽企业贷款融资渠道。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将会同相关部门对玉林市玉州区城市更新融资项目的包装、模式创新等方面给予支持。
2. 加强财政支持。自治区财政将持续加大专项资金的筹措力度支持城市更新行动。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将向国家积极争取更多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玉林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等项目建设;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将会同有关部门对符合城市更新各项方案要求的项目落实相关资金补助和奖励,助力玉林市“城市美”加快建设。
(四)支持建立多元参与机制。自治区将支持玉林市进一步完善城市更新相关机制建设和推动玉林市各部门及各城区落实工作职责分工。玉林市人民政府将加强与自治区层面的沟通对接,为玉林市进行城市更新建设获得更多支持。进一步积极探索多元参与城市更新的机制。
衷心感谢你们对我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