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02246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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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桂建函〔2022〕352号            签发人:汪夏明

玉桂东等6名代表:

你们在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增加住建部门的脱贫攻坚衔接乡村振兴项目的建议”,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和我厅分别办理。结合我厅工作职责,现答复如下:

你们提出的“关于增加住建部门的脱贫攻坚衔接乡村振兴项目的建议”我厅正在落实。

一、我区村屯公共照明和农村公厕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我厅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要求,根据职责分工,结合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实际,重点抓好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一是持续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2017年以来,自治区筹措资金1.546亿元,实施村屯公共照明项目7730个。其中,我厅安排自治区补助资金200万元,组织横州市完成100个村屯公共照明项目建设,进一步扩大农村公共照明覆盖范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完善。二是积极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工作。近年来,我区依托“美丽广西”乡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等活动,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农村“厕所革命”,2017-2018年自治区筹措资金12亿元,由我厅牵头组织实施200万户农村户厕改造,其中向横州市下达资金2100万元,完成35000户农村户厕改造;2018-2019年,自治区总投资6060万元,对300户以上的自然村组织实施525座公共厕所建设,其中向横州市下达资金70万元,完成7座公共厕所建设。

2019年,根据自治区机构改革安排,农村“厕所革命”牵头单位调整为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我厅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厅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扎实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和乡村建设行动,加强与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沟通对接,积极筹措落实项目资金,进一步支持横州市改善人居环境,完善基础设施。

衷心感谢你们对我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