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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在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投入”的建议,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我厅主办,自治区财政厅协办。经我厅与自治区财政厅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投入的建议我们正在落实。
一、我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情况
自2013年启动“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活动以来,自治区先后组织实施了“清洁乡村”“农村垃圾专项治理两年攻坚”“清洁乡村巩固提升行动”等专题活动,以农村垃圾治理为突破口,大力开展农村环境整治,组织各类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转运)设施建设和改造更新,基本构建了“村收镇运县处理”、边远乡镇“村收镇运片区处理”、边远乡村“村屯就近就地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及卫生保洁长效机制。经过几年的努力,我区成功探索欠发达、后发展西部地区治理农村生活垃圾的路子,取得明显性、阶段性成果。我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各项工作指标达到国家十部门的要求,实现了“90%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的工作目标。2017年底,我区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工作通过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的第三方评估验收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十部门组织的综合评审验收,成为当年通过国家验收的8个省区之一。2018年,我区全面启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突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工作重心,组织开展“清洁乡村”巩固提升行动,继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改造更新,不断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确保农村垃圾收集处理设施有效运行。
据统计,“十三五”期间,自治区本级共筹集各类资金26.15亿元(其中,利用农业发展银行贷款资金22.75亿元),用于支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项目建设。截至2020年底,全区共建设乡镇垃圾中转站938座,组织实施村级垃圾处理(转运)设施项目建设1806个,完成275个非正规农村垃圾堆放点整治,全区对生活垃圾进行处理的行政村的比例达到95%以上。自治区累计向百色市下达农村垃圾专项治理两年攻坚项目252个(其中田东县20个)、补助资金30346万元(其中田东县2400元),进一步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工作部署,认真抓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积极支持配合百色市加快推进农村垃圾各类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村垃圾处理收运、处置体系。我们将持续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改造升级,建设完善偏远乡镇和村级垃圾处理设施。在推进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过程中,统筹考虑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需求,提高城乡生活垃圾收运、转运能力,逐步推动村屯就近就地和乡镇片区处理模式向村收镇运县处理模式转化,持续提高全区农村生活垃圾有效处理能力。同时,继续加大与国家有关部门的对接,加强与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资金支持,在政策允许范围内,重点支持各地实施农村垃圾处理设施项目建设。
衷心感谢您对我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