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 “回头看”及固体废物环境问题反馈意见(问题十五) 整改工作验收情况的公示

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

水污染防治问题十五:沿海三市工业园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展滞后,反馈意见指出的“大量工业废水冲击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或直接超标排放”问题依然突出。截至2018年6月底,沿海三市22个工业园中6个尚未完全实现污水集中处置,13个依托或计划依托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工业废水,但运行不正常或出水超标问题时有发生。北海市4个园区每天约5万吨工业废水依托红坎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导致该厂进水总磷浓度远超设计标准,出水总磷浓度长期不能稳定达标。防城港市大西南临港工业园污水处理厂2018年6月运行一度瘫痪。2017年12月以来,钦州港经济开发区胜科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多次超标,化学需氧量浓度最高达159毫克/升。

二、整改责任及措施

(一)责任单位:北海、防城港、钦州市委、市政府,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

(二)涉及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职责的整改措施:

⒈2019年3月底前,出台规范全区生活污水处理厂、管网管理方面的政策性文件,进一步督促各设区市污水处理主管部门加强对城镇污水处理厂和管网的监督。

⒉2019年6月底前,督促各设区市对所有未经预处理或虽经处理但不能达标排放的工业企业进行清理整治,杜绝不达标工业废水直排市政管网,确保城镇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并达标排放。

⒊ 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每年针对工业污水违规入网问题开展不少于两次的检查或调研。

三、整改工作完成情况

(一)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于2019年1月17日印发《关于加强和规范全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和污泥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桂城建〔2019〕2号),进一步规范全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及污泥污水处理厂产生污泥的处理处置和管理工作。于2019年2月13日印发《关于加强全区城镇排水管网管理和生活污水直排口整治工作的通知》(桂城建〔2019〕8号),规范全区城镇排水管网和生活污水直排口整治工作。

(二)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于2019年2月13日印发《关于加强全区城镇排水管网管理和生活污水直排口整治工作的通知》(桂城建〔2019〕8号),要求各市按国家相关规范清退工业企业污水入网,确保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生态环境厅、发展改革委于2019年6月14日联合印发《关于印发〈广西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桂城建〔2019〕21号),督促各市人民政府或工业园区管理机构对工业污水进入市政污水收集设施的工业企业进行排查,严禁工业废水偷排和污水超标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确保入网污水达标排放。

(三)2019年9月17-20日,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赴北海、防城港、钦州市开展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情况专题调研,现场核查整改工作进展情况;2019年11月18-29日,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6个相关厅局开展2019年全区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暨全区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情况督查,对14个市工业污水接入市政排水管网排查情况进行了实地督查;2020年3月16-20日,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开展沿海3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专项调研,现场核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情况;2020年11月23日-12月4日,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开展2020年全区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暨全区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情况督察,安排督查小组到各市现场核验问题落实整改情况。

四、验收情况

2021年2月1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广西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自查验收组,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水污染防治问题十五)整改措施完成情况进行自查验收。验收组认为,相关整改措施已落实,佐证材料详细真实,达到了整改验收销号的要求,一致同意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水污染防治问题十五)整改工作通过自查验收。

以上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监督电话:0771-2264310。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