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函〔2021〕535号
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局(委),南宁市市政和园林局,柳州市、桂林市林业和园林局,北海市市政管理局,玉林市园林服务中心:
今年以来,我区用电量快速攀升,用电负荷激增,电力供应形势严峻,供需矛盾突出。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为保障正常生活生产秩序,自即日起,在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实行迎峰度夏保供电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城市公共照明和园林绿化场所节约用电
除重大活动、重要节假日、节庆活动及临时性保障任务外,各种景观灯、霓虹灯、射灯、彩灯、广告灯(除便民指示牌外)等景观亮化原则上不开启照明。在保障基本照明和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道路功能照明采取分区、分时、分级照明控制管理制度,实现节能控制管理,努力降低电能消耗。城市公园、广场应合理减少和控制喷泉、雾森系统等的开启次数和时间。请各单位制定城市公共照明和园林绿化场所节约用电措施,报告当地人民政府
同意后,及时主动向市民群众发布相关信息,取得市民的理解和支持。
二、推进居住小区公共区域节约用电
要督导居住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或业主委员会加强居住小区公共区域节约用电,降低地下车库照明设施用电,根据实际情况,以不影响照明和安全为前提使用节能灯具和照明控制等措施减少用电。物业服务企业经征得业主同意并在小区张贴告示后,关闭水系景观(含喷泉、人造瀑布等)、景观照明(各类地灯、水灯等),减少耗电。需要开启水系景观、景观照明时,要制定严格的运行时间表,指定专人按照时间表运行,严禁超时运行。
三、促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多发满发
在保障安全运行的前提下,各市县要做好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转运工作;有关城市要加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保障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的运行负荷,提高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效能,为迎峰度夏提供更多电源。
四、提高建筑节能促进节约用电
要严格执行有关建筑节能规定,加强民用建筑工程项目设计、审图、施工、验收等环节监管,督促民用建筑工程项目严格按照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规范进行设计、施工,不得违规降低或取消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措施,确保新建建筑能效达到相关标准要求,有效降低建筑全生命周期能耗。要充分利用装配式建筑建造方式较传统建筑用电量大幅下降的优势,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落实装配式建筑推广目标的考核机制和优惠政策,促进节能减排。
五、落实办公场所节约用电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迎峰度夏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率先垂范,自觉带头做好本单位节约用电工作,各类办公场所要减少照明设备电耗,做到白天少开灯或不开灯,并做到人走灯灭;夜晚只开工作灯,不开景观灯。公共走廊、楼梯照明灯要安装自动控制和分路式开关,防止“白昼灯”“长明灯”现象;办公室空调温度设置不应低于26°C,使用计算机、传真机、复印机等办公自动化设备时,要开启省电模式功能,尽量减少开启和使用次数,长时间不使用或下班后要切断电源,严禁在办公场所使用大功率电器。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