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重新考核合格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名单的通知

编号:20211339

各有关住房城乡建设局:

根据《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5号令)和《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督促部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限期整改的通知》(桂建函〔2020〕700号)要求,我厅对全区申请重新考核的8个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进行了重新考核。经考核,有8个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考核合格,现将具体名单公布如下(详见附件)。未完成整改的监督机构,请各市和当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继续督促整改。

附件:2021年第二批重新考核合格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7月20日

附件

2021年第二批重新考核合格的

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名单

序号

机构名称

1

南宁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青秀区分站

2

柳城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3

荔浦市建设工程综合管理站

4

灌阳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中心

5

平乐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6

钟山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7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8

凤山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