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22年全区第三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严管地区”名单的通知

 桂建函〔2022〕491号 

各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健全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严管重罚、惩防并举”长效机制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建管〔2017〕15号)要求,结合监管工作实际,我厅决定将南宁市等5个设区市、南宁市五象新区等9个县(区)列为2022年全区第三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严管地区”,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1)。同时,结合地方整改情况,决定将2022年全区第二批“严管地区”中的桂林市等1个设区市、南宁市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等3个县(区)移出“严管地区”名单(详见附件2)。

“严管地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严管重罚、惩防并举”的工作要求,进一步落实房屋市政工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强化监管;特别是连续列入“严管地区”名单的,要切实履行好监管职责,深入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防范事故发生。请“严管地区”住房

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于2022年8月15日前向我厅书面报告整改工作落实情况。我厅将继续采取明查暗访、通报约谈等方式,加大对上述地区的监督力度。

附件:⒈2022年第三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严管地区”名单

     ⒉ 移出2022年第二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严管地区”

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7月7日

附件1

2022年第三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

“严管地区”名单

序号

地区名称

事由

1

南宁市

2022年6月17日、7月2日,分别发生一起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各造成1人死亡。2022年5月27日,辖区内五象新区发生一起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造成1人死亡。

2

南宁市五象新区

属于2022年第二批“严管地区”。2022年5月27日发生一起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造成1人死亡。继续列入“严管地区”名单。

3

防城港市港口区

2022年6月20日发生一起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造成1人死亡。

4

钦州市

属于2022年第二批“严管地区”。2022年7月4日发生一起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造成1人死亡。继续列入“严管地区”名单。

5

贵港市覃塘区

2022年7月4日发生一起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造成1人死亡。

6

百色市

2022年4月20日发生一起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造成1人死亡)后未能汲取事故教训,采取有效措施。辖区内隆林各族自治县、百东新区于6月7日、6月9日各发生一起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分别造成1人死亡。全市(含所辖县市区)今年以来已发生事故3起,造成3人死亡。

7

百色市隆林各族

自治县

2022年6月7日发生一起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造成1人死亡。

8

百色市百东新区

2022年6月9日发生一起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造成1人死亡。

9

贺州市

2022年4月26日发生一起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造成1人死亡)后未采取有效措施,5月22日又发生一起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造成1人死亡。2022年5月14日,辖区内富川瑶族自治县发生一起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造成1人死亡。全市(含所辖县市区)今年以来已发生事故3起,造成3人死亡。

10

贺州市富川瑶族

自治县

2022年5月14日发生一起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造成1人死亡。

11

河池市都安瑶族

自治县

2022年6月27日发生一起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造成1人死亡。

12

来宾市

辖区内象州县4月21日发生一起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造成1人死亡)后,未能汲取事故教训,7月1日又发生一起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造成2人死亡、1人受伤。全市(含所辖县市区)今年以来已发生事故2起,造成3人死亡、1人受伤。

13

来宾市象州县

属于2022年第二批“严管地区”。2022年7月1日发生一起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造成2人死亡、1人受伤。继续列入“严管地区”名单。

14

崇左市扶绥县

2022年6月15日发生一起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造成1人死亡。

附件2

移出2022年第二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

“严管地区”名单

序号

地区名称

事由

1

南宁市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

属于2022年第二批“严管地区”。2022年5月以来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未发生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符合退出“严管地区”条件。

2

桂林市

属于2022年第二批“严管地区”。2022年5月以来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未发生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符合退出“严管地区”条件。

3

北海市合浦县

属于2022年第二批“严管地区”。2022年5月以来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未发生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符合退出“严管地区”条件。

4

河池市环江毛南族自治县

属于2022年第二批“严管地区”。2022年5月以来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未发生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符合退出“严管地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