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征求《广西壮族自治区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编号:20220326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自治区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规范绿色建筑活动,推进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碳中和,我厅在结合全区实际和借鉴部分省区先进经验做法的基础上,起草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征求意见稿),现印发给你们征求意见。请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自治区各有关单位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22年3月8日前反馈至我厅科技处,电子版请发送至工作邮箱gxjstkjc@163.com。逾期未反馈意见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张春芳、李梦云;联系电话:0771-2260040、2260042。

附件:⒈《广西壮族自治区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征求意见稿)

⒉ 自治区各有关单位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