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征求《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等十部门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利用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市场监管局,广西税务局,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局(委),南宁市市政和园林局,柳州市、桂林市林业和园林局,北海市市政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崇左市城乡综合执法局,玉林市园林服务中心,广西建筑业联合会、广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协会、广西建设监理协会、广西建筑装饰协会,各有关单位

为建立健全我区建筑垃圾治理体系,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及资源化利用,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任务,达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和发展循环经济的目的,促进我区绿色建造发展和建筑业转型升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我厅牵头起草了《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等十部门关于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利用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拟报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同意后,会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市场监管局和广西税务局等厅局联合印发。现将该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印发给你们征求意见,请认真组织研提意见,并于2021年12月10日前反馈至我厅建筑市场监管处(同时报送Word电子版)。

联系人:苏世宏、曾俊杰,联系电话:0771-2260216、2260066,电子邮箱:gxjstjgc@126.com。

附件: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等十部门关于推进建筑垃圾减量

化和资源化利用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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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征求《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等十部门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利用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