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20867
自治区教育厅:
根据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交办,我厅为全国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04897号提案“关于规划建设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职业教育高地的提案”的会办单位。结合我厅职能,经研究,现提供会办意见如下:
近年来,我厅高度重视人才住房优惠政策,积极推动人才公寓等政策性住房建设。2018年,我厅印发了《关于落实急需紧缺人才优惠住房政策的通知》;2021年,我厅联合自治区商务厅印发了《关于做好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才住房工作的指导意见》,多渠道解决引进人才居住需求。在给予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职业教育高地人才住房政策倾斜方面,指导各市根据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优惠措施。如梧州市从红岭保障性住房小区安排128套公租房作为人才公寓,并建立起信息共享、服务全面、监管有力的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
下一步,我厅将在推进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职业教育高地建设过程中,积极落实住房配套政策。一是支持职业教育高地教师通过购买商品住房方式解决自住住房问题,对于在本地唯一产权住房的,当地政府可结合实际情况给予一定购房补贴。二是立足广西实际,采取新建人才公寓、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非还建住房调剂供应、发放租房补贴等多渠道、多形式,解决职业教育高地教师住房问题。三是积极通过新建、改建、改造和将政府闲置住房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等方式,有效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尽最大努力缓解新入职无房教职工等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困难。
联系人:刘昆;联系电话:2366156。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