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提供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3040号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桂建函〔2022〕230号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根据自治区人大办公厅交办,我厅为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3040号建议“关于加快推进旅游加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的协办单位。结合我厅职能,经研究,现提供协办意见如下:

近年来,我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传统村落保护的决策部署,通过加强规划引导、改善人居环境、挖掘历史文化、创新活化利用等方式,走出了一条以传统村落保护促进乡村旅游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的好路子。

一、加强规划引导,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与乡村旅游相结合。积极推动770个自治区级传统村落编制保护发展规划,进一步明确保护范围和对象。自治区累计下达609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559个传统村落规划编制,有26个传统村落的规划编制资金由地方自筹。目前,已完成485个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还有100个村落正在编制。在规划编制过程中,我区要求各地根据传统村落资源禀赋指导地方按照乡村旅游发展的需要,引导各地在路网设置、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选址定点及建设方式、管网走向、村容村貌管控等方面均注重与乡村旅游相结合,按照有利于发展乡村旅游的原则“留好口、留足量”,确保旅游设施能落地、旅游项目能展开、旅游服务能配套。如:龙胜各族自治县龙脊村通过编制保护发展规划,将龙脊、平安、大寨等3个古壮寨旅游资源进行有机整合,使其分别承担不同的旅游功能,并通过旅游步道等项目建设将景区连通,进一步扩大了景区的容量,提升了景区品质。东兴市竹山村通过编制保护发展规划,将原来分散的界碑、古村、教堂、古榕、红树林等旅游资源进行系统梳理,串接成精品旅游线路,实现旅游产业的快速提升。

二、加快保护发展项目建设,完善基础设施提升旅游承载力。积极向国家和自治区申请项目建设资金用于传统村落的修缮保护。截至目前,全区有166个国家级传统村落获得中央财政补助资金4.98亿元,有279个国家级传统村落获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5.58亿元。保护发展项目的实施,使传统村落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得到明显提升,人居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村落综合承载力也得到进一步增强,从而使一部分村镇的乡村旅游事业成为可能,并得到较大程度的发展。

三、积极探索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新模式。创新保护发展机制,着力解决传统村落保护发展中的“自然损毁、人为破坏、生活宜居、生产宜业、活态传承”等问题。指导桂林市探索了“腾屋新建、村民自保、私保公助”等保护发展的路子。率先在钟山县、富川瑶族自治县等地开展专家团队包村打造、传统建筑改造利用试点,在保留传统建筑主体结构下,选取部分传统民居进行舒适化改造,形成传统村落民宿休闲度假旅游,探索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新模式。

四是坚持传统村落保护与活化利用。指导村落依托传统生产方式和传统手工艺培育优势产业,挖掘村落本土特色与资源,通过发展产业活化村落。依托独具特色的传统古民居与乡土文化特色开展乡村文化旅游,注入旅游新业态,实现旅游资源有效利用,增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可持续性。如玉林市玉州区鹏洞村自挂牌保护以来,依托当地历史文化,以康乐古庄整体格局、历史环境风貌、民俗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为核心,打造中国南方(岭南)传统村落遗址文化公园,并围绕产业振兴、生态振兴、文化振兴、人才振兴、组织振兴的总体要求,以“文化+旅游+农业”的方式整体推进鹏垌村乡村振兴发展,影响力远扬,使鹏垌村迅速成为玉林市乡村旅游新热点。

五是推动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广西是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分布着壮,瑶,苗、侗等少数民族,形成了极具特色的村落风貌。这些传统村落历史遗存丰富,文化底蕴深厚,具有很强的保护价值、研究价值,且分布集中。如灌阳、灵川、龙胜、全州、恭城、富川、钟山、三江等8个县的中国传统村落数量均超过10个。2022年自治区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经过精心组织申报,灌阳县、富川瑶族自治县成功入选2022年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县(市、区)名单。

下一步,我区将继续弘扬优秀农耕文化,持续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一是计划支持尚未编制保护规划的剩余185个传统村落编制保护发展规划,实现自治区级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全覆盖。二是筹措资金支持约250个传统村落保护发展项目,进一步完善传统村落内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改善人居环境。三是加快推进灌阳县、富川瑶族自治县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为其他更多的县争创集中连片示范打好基础。

联系人:黎民慧;联系电话:0771-2260102。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