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提供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022209号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编号:20220660

自治区民政厅:

根据自治区人大办公厅交办,我厅为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022209号建议“加快博白县社会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建议”的协办单位。结合我厅职能,经研究,现提供协办意见如下:

一、我厅持续支持和指导博白县新建居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验收、移交和使用管理工作,落实新建住宅小区与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四同步”(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旧城区和已建住宅区按照标准逐步补齐养老服务设施,满足老年人就近就便养老服务需求。

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要求,我厅支持、鼓励地方探索将当地空置的公租房免费提供给社会力量,供其在社区为开展老年人日间照料、康复护理、助餐助行、老年教育等提供服务设施;同时,指导博白县根据实际,加强政策衔接,提供符合条件的公租房给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使用。

联系人:李一锋;联系电话:2260357。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