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20861
根据自治区政协办公厅交办,我厅为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20220353号提案“关于在贴边乡镇实施‘强镇固边’,建设‘边陲小镇’的建议”的会办单位。结合我厅职能,经研究,现提供会办意见如下:
一、持续推动边境城镇建设工作
近年来,我厅高度重视边境城镇建设工作,结合工作实际,重点抓好边境地区的百镇建设示范工程、少数民族乡建设示范工程、撤乡改镇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特色小镇培育建设和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促进边境小城镇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承载功能不断提升、城镇面貌不断改变。
(一)城镇建设方面。实施百镇建设示范工程,自治区本级给予边境县(市、区)5个镇补助资金3000万元;实施少数民族乡建设示范工程,自治区本级给予边境县(市、区)1个少数民族乡补助资金600万元。实施撤乡改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自治区本级给予边境县(市、区)7个镇补助资金5600万元。
(二)特色小镇培育方面。2017年以来,自治区共补助资金4800万元,在边境县(市、区)培育4个特色小镇,其中有3个于2021年进入特色小镇清单名录,分别是东兴市平江镇京族海洋特色小镇、防城港市防城区华石镇金花茶特色小镇、凭祥市夏石镇东盟水果特色小镇。截至目前,小镇核心建设区规划已落实建设用地面积3.12平方公里,引进企业103家,累计完成投资46.99亿元。
(三)城镇污水处理方面。边境8个县(市、区)累计建成并投入运行11座城镇污水处理厂、39座镇级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能力为23万吨/日,县城污水处理率均达到95%以上,基本满足边境县(市、区)、镇生活污水处理需求。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支持边境地区的城镇建设,根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边陲小镇”的总体方案,进一步整合资源向“边陲小镇”倾斜,不断完善“边陲小镇”的街道、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城镇照明、绿化、广场、公园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
联系人:李纾一;联系电话:2260025。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