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函〔2022〕397号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在“两会”期间代表团审议政府工作时提出的关于“建议支持来宾华侨农场基础设施、村容村貌改善等方面的工作,缩小农场与其他农村地区的差距”意见建议,我厅已于闭会前进行了答复。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要求,我们高度重视答复落实工作,进一步研究采纳办理。现将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2018年至2021年,全区累计完成13万个村庄基本整治,实施了一批公共照明、农村垃圾处理设施、农村公共厕所等项目建设。2021年,我厅支持来宾市各县(市、区)11904万元,用于推动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和村容村貌整治提升,取得良好的成效。
下一步,我厅将根据您的建议,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要求,进一步加大对来宾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指导力度。一是指导来宾市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要求,扎实推进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村容村貌整治提升等工作。二是支持来宾市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加强村容村貌引导,指导来宾市加大对华侨农场基础设施和村容村貌整治提升的支持力度。
再次感谢您对政府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建议,答复落实不足之处,请您批评指正。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政府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