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河池市代表团罗毅代表建议办理落实情况

 桂建函〔2022〕364号

罗毅代表: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在“两会”期间代表团审议政府工作时提出的关于“建议出台相关的措施,合理建设和配置村庄垃圾收集点,尽量保证村民能在家附近就能找到可以丢垃圾的地方”意见建议,我厅已于闭会前进行了答复。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要求,我们高度重视答复落实工作,进一步研究采纳办理。现将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为不断完善我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持续改善农村环境卫生,我厅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置体系的指导意见》(建村规〔2019〕8号)和《广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年)》等文件精神,积极推动全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一是通过实地调研、数据收集等方式,开展“全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课题研究,目前已编制完成全区14个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一市一策”方案。二是积极与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等部门沟通对接,筹措落实2022年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建设项目资金,按照城市近郊、有较好基础、偏远地区等类别加快补齐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短板,计划组织实施乡镇垃圾中转设施(中转压缩等设施设备改造更新)、乡镇垃圾片区处理设施、村级垃圾处理设施等项目建设。三是采用因素法切块下达资金,根据各地村庄数量,分档补贴,专项用于购置村级垃圾桶、钩臂垃圾箱、三轮垃圾收集车等村级垃圾收运设施,确保农村生活垃圾得到及时清运、有效处理。

下一步,我厅将根据您的建议,在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指导全区扎实推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项目建设,加快补齐我区农村生活垃圾设施短板,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再次感谢您对政府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建议,答复落实不足之处,请您批评指正。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政府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