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函〔2022〕400号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在“两会”期间代表团审议政府工作时提出的关于“建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自然资源等有关部门高度关注、深入研究房地产业政策动向,把握市场合理需求,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意见建议,我厅已于闭会前进行了答复。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要求,我们高度重视答复落实工作,进一步研究采纳办理。现将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我厅高度重视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稳妥实施房地产长效机制,推动落实城市政府主体责任,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一、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因城施策促进合理住房需求有序释放。2022年以来,全区各地因城施策出台了支持合理住房需求政策,有部分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分中心)调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调低购买第二套住房或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有部分城市对购房者给予购房契税补贴,有部分城市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对购房者给予购房优惠、免收物业费等,促进合理住房需求有序释放。
(二)持续规范发展住房租赁市场。2022年4月24日,我厅联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等5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轻资产住房租赁企业监管工作的通知》,强化轻资产租赁企业监管,加大对“高进低出”、“长收短付”和违规建立资金池等高风险经营行为整治力度,引导住房租赁企业回归住房租赁服务本源。
(三)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一是下调商业贷款首付比例。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广西银保监局推动银行机构下调商业贷款首付比例,南宁市区二套房商业贷款首付比例由40%下调至30%,北海市和防城港市首次购房商业贷款首付比例由25%下调至20%。二是降低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推动各银行机构制定灵活的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方案,逐步实现南宁等城市的个人房贷利率下调至合理区间。5月23-29日,广西新发放首套、二套个人住房贷款加权平均利率分别为5.41%、5.50%,较2021年末下降61个、74个基点。
(四)着力提振市场信心。一是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我厅联合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广西银保监局印发文件,规范全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保障房地产项目竣工交付,确保房屋交易安全,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二是指导广西房地产业协会举办“2022美好桂来”广西第三届线上春季房地产交易会,通过线上直播、在线咨询、线上交易等创新购房服务功能,切实为房地产企业和购房者搭建沟通便利的桥梁,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稳定市场预期。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厅将根据您的建议,继续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稳妥实施房地产发展长效机制,强化省级政府监督指导责任,推动落实城市主体责任,因城施策,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再次感谢您对政府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建议,答复落实不足之处,请您批评指正。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政府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