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广西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开展2021年上半年建设工程消防安全技术服务机构专项检查暨诚信综合评价的通知》(桂建消〔2021〕2号),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和广西消防救援总队于2021年6月15日—24日联合开展了上半年建设工程消防安全技术服务机构诚信综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全区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诚信综合评价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开展,通过资料抽查和实地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对86家在2021年5月30日前完成信息核实的建设工程消防检测技术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技术机构)实施了诚信综合评价,先后检查了14个设区市42个县(市、区)的79个消防检测项目,并对19家技术机构随机开展了机构管理评价。本次诚信综合评价按照《2021年建设工程消防检测技术服务机构重点督导内容指引》,重点核实以下内容:是否按要求签订合同;是否及时更新从业人员信息;工作方案是否有针对性;现场能否提供原始记录或无检测数值数据,仅以“符合要求”代替;原始记录填写与检测报告内容是否相符、真实;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检测操作人员是否到位并履职等。本次共发出建设工程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建议书58份,指出存在问题499项次。
从本次综合评价情况来看,大部分技术机构基本能够按照消防法律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开展相关工作,其中广西固荣消防技术事务所有限公司、广西建宏工程科技有限公司能够率先执行我区消防查验制度,已出具包括建筑防火内容在内的查验报告。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服务行业自律性和规范性逐步提升,各方对建设工程消防工作的重视程度有所提高。本次诚信评价技术负责人到位率为87.21%,相关工作质量评价平均得分率为70.85%;机构管理评价平均得分率为66%(详见附件1)。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相关工作质量评价方面。
⒈检测行为或报告虚假、失实。广西景心合消防检测有限公司在消防设施施工未完善、系统调试未完成情况下仍违规出具结论合格的检测报告;技术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不到位;项目负责人、参检人员、审核人和审批人均未签字;未能提供检测合同、检测方案和原始记录;现场情况与检测报告多处不一致。综合判定该公司符合出具虚假报告的行为。
⒉存在甩项、漏项,未对项目正常使用所必需的共用消防设施进行检测。部分技术机构存在甩项、漏项,或以“无此项”规避检测内容的情况,未对灭火器、室外消火栓和气体灭火系统等重要项目进行检测,如广西智之能消防检测有限公司。部分技术机构未对合用的消防水池、消防水泵、消防电源等设施进行功能测试,检测报告不能如实反映项目整体火灾防范水平,如广西正耀消防科技有限公司、广西广安消防有限公司。
⒊检测报告质量不高。部分技术机构未按现行技术标准进行检测,出具的检测结论不准确;检测结果的关键数据未具体量化,无数值或复制技术条款代替检测结果;有的检测报告中使用的仪器设备记录不全或未体现仪器设备编号;有的检测报告签字盖章管理不规范,相关人员未签名;有的项目现场与检测报告不一致,报告填写的项目概况、消防系统名称、消火栓动压、灭火器厂家型号、防火门规格等与现场情况不对应,如广西俊达消防设施维护有限公司、广西九泰茂消防检测有限公司。
⒋检测原始记录不规范。部分技术机构检测原始记录与检测报告不一致,数据表述不准确、不规范、不严谨,记录的数字无具体计量数值和单位,仅以“符合要求”代替具体数据和设备状态,无法做到数据溯源,如广西桂锦宏消防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广西安健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⒌检测方案不具备可操作性。部分技术机构存在检测方案无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方案与现场实际不符,存在缺项、漏项,未经参建各方会签盖章的问题,如广西富迪嘉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有限公司、广西振阳消防技术有限公司。
⒍检测工作质量有待提高。部分技术机构从业人员专业技术能力不足,未建立内部培训机制,参检人员对设备参数、操作方法不掌握,出具检测结论合格的报告项目中,仍存在较多违反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问题,经现场复查、原位复核,有9家技术机构检测工作质量得分率低于60%。
(二)机构管理评价方面。
⒈未按要求签订检测合同。有部分技术机构未认真组织学习2020年通报精神和《2021年建设工程消防检测技术服务机构重点督导内容指引》,仍违规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如广西森安消防工程有限公司。部分检测合同签订不规范,建设单位和技术机构存在项目检测管理不到位情况,如广西瑞宇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检测的广西科技师范学院18#20#学生宿舍楼工程,在不满足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条件的情况下签订检测合同,合同内容未能如实反映项目消防工程施工现状、未正确规定进场检测条件。
⒉不重视诚信考核评价工作。部分技术机构对此项工作不够重视,机构技术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未到场,到场的其他人员不熟悉项目情况,甚至出现迟到、拖延现象,直接影响诚信综合评价效率,本次仍有11家机构技术负责人无故未到场,其中,广西桂跃消防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广西顺超消防科技有限公司和广西建安消防设施维护有限公司等6家机构技术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均不到场。
⒊从业人员管理不规范。部分技术机构的从业人员信息未及时更新维护,新入职或已离职人员信息未及时更新,如广西鸿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有的技术机构存在劳动合同过期未续签或无社保证明、相关从业证书缺失等情况,其中,广西真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能提供人员劳动合同、社保证明材料和人员证件,不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消防检测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规定》要求,综合判定该公司人员信息失实。
⒋内部制度不健全,仪器设备管理不到位。部分技术机构未建立完整、有效的质量体系,相关制度内容不全、架构混乱、关键人员无相应授权文件、不具备实际可操作性,无内审、管理评审等质量体系有效持续运行的质量记录,如广西安兵消防工程有限公司。部分技术机构仪器设备档案不完善,设备标识不齐全,出入库记录不规范,未按台套建立设备档案,如广西格莱斯消防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和广西仕多邦消防科技有限公司。
⒌消防安全责任意识不强,技术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不履职。部分技术机构片面追求经济效益,为承揽业务,对委托单位听之任之,未对明显违反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或以规避不合格项出具结论合格的报告。同时由于技术机构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不强,实际操作能力不足,技术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未履行内部审核把关职责,技术把关和专业复核流于形式,导致部分技术机构在项目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下依然出具结论合格的报告,如广西宁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南宁市华顺消防检测有限公司缺少技术负责人把关审查环节。
三、处理意见
(一)暂停获取二维码唯一性识别标识资格。对被判定为出具虚假报告的广西景心合消防检测有限公司、人员信息失实的广西真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暂停通过平台获取二维码唯一性识别标识(详见附件2)。
(二)责令整改。对本次诚信综合评价中发现相关工作质量和机构管理方面存在严重问题的11家技术机构(详见附件3),责令继续进行全面整改。要求上述企业整改完成后,将整改报告报送工程所在地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复查,合格后由整改单位将整改材料报送我厅建设工程消防监管办公室。
(三)通报批评。对未按时提交整改报告的,以及在本次诚信综合评价中发现相关工作质量和机构管理方面存在问题较多的15家技术机构,予以全区点名通报批评(详见附件4)。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落实消防查验要求,强化动态监管工作力度。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我厅明确的消防查验工作要求,结合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现场评定或备案抽查,增加消防技术机构、人员从业情况、相关工作质量动态监管频次,加强对技术机构出具的报告、现场原始记录的质量抽查,严厉打击出具失实报告及相关工作走过场等行为。各设区市应当结合管理平台及桂建消APP市级动态监管评价功能,通过飞行检查、现场复核等方式加强监督,在2021年内完成2次对在本行政区域内开展业务的技术机构的动态监管评价工作。
(二)联合加强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监管,严肃查处违规从业行为。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工作中发现技术机构出具虚假、失实的书面结论报告的情况,在函告同级消防救援机构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我厅报告。重点检查在建设工程未施工完成、消防电源未开通、消防设施未安装完毕、未调试开通运行等情况下,就出具合格报告的违法行为。对此类行为应注重证据收集,形成牢固的证据链条,加强联合监管,确保工作衔接无缝、违法受到处罚、执法形成闭环,有力震慑违法行为,充分维护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服务市场秩序。
(三)规范从业行为,增强责任意识。各技术机构应引以为戒,认真组织学习本通报精神和指出的典型问题(详见附件5),对在检项目开展严格自查自纠,举一反三,杜绝类似行为再次发生;要严格执行法律规定和标准规范开展技术服务活动,坚守职业操守,提高服务水平;要以我区实行消防查验机制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机构质量控制和制度建设,强化组织培训,切实增强相关技术人员的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履行工程建设消防质量主体责任,树立企业良好形象。各建设单位应切实履行首要责任,规范项目消防查验管理,切实保障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
附件:⒈2021年上半年广西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诚信综合评价评分表
⒉ 2021年上半年广西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诚信综合评价暂停获取二维码唯一性识别标识资格机构名单
⒊ 2021年上半年广西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诚信综合评价责令整改机构名单
⒋ 2021年上半年广西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诚信综合评价通报批评机构名单
⒌ 2021年上半年广西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诚信综合评价发现典型问题汇总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7月9日
文件下载: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2021年上半年建设工程消防安全技术服务机构诚信综合评价情况的通报_22220210714164854.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