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的通知

编号:20220908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项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的通知》(建办标〔2022〕20号,以下简称《判定标准》)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强化责任落实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切实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坚决守住安全底线,扎实推动《判定标准》落实落地、见行见效。要把重大风险隐患当成事故来对待,督促在建工程参建单位依法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要严格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挂牌督办等制度,对企业自查未发现的重大隐患或对已发现的重大隐患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要依法采取行政处罚、信用惩戒等措施。

二、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整治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将《判定标准》纳入日常各类检查中,通过责令整改、通报批评等措施督促企业和项目准确判定、及时消除各类重大事故隐患。要结合我厅印发的《全区房建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强化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管,全面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聚焦重点排查整治隐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提升施工现场人防物防技防水平,夯实基础提升安全治理能力,坚决遏制房屋市政工程建筑施工生产安全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

三、加大宣传培训力度

请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时将《判定标准》转发到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有关企业,并利用培训、巡查等方式做好宣传和政策解读,确保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熟悉、掌握《判定标准》内容,切实提升全区安全管理水平。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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