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20152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的通知》(建办标函〔2022〕2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要高度重视2021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工作,按照《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制度》(详见附件)的要求,组织做好原具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企业(军队系统企业除外)统计调查工作,做到应报尽报。同时,加强企业信息收集和管理,为动态监管提供数据支持。请各企业及时登录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系统(www.ccea.pro),填报2021年度数据,并对本企业上报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我厅将适时对各企业填报的相关统计数据进行抽查核验。
二、网上填报数据成功后,请各企业自行打印统计调查表(须用A4纸打印并加盖公章),于3月12日前报送至我厅标准定额处。
三、各企业在填报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与我厅标准定额处联系。
联系人:陈晓、张璇;联系电话:0771-2260139;通讯地址:南宁市金湖北路58号广西建设大厦2223办公室;邮编:530028;电子邮箱:gxbzdec@163.com。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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