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 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疫情期间城市公园 运行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

编号:20210425

各市、县(市、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疫情期间城市公园运行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提高思想认识

城市公园是城市生态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具有游憩、生态、景观、文化传承、科普教育、应急避险等功能,是重大疫情期间重要的户外活动场所。做好重大疫情期间城市公园运行管理,对防范疫情传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绿色开放空间的需要具有重要作用。各市、县(市、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从严从实从细抓好重大疫情期间城市公园运营管理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加强学习和宣传

各市、县(市、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要及时组织本地城市公园管理部门和相关单位对《重大疫情期间城市公园运行管理指南(试行)》进行学习和宣传,坚持科学防疫、合理管控,因地制宜、精准施策,正确引导、安全运行的基本原则,严格落实重大疫情期间相关政策要求,认真应用该指南开展重大疫情期间城市公园运行管理各项具体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3月15日

 

文件下载: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大疫情期间城市公园运行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