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第四季度 测评及年度考核结果排名情况通报

 

为加强对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监督和评价,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暂行办法》(桂建城〔2020〕21号),自治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了2020年第四季度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测评。根据测评结果,现将各市县得分及排名情况公布如下:

一、2020年第四季度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测评得分排名

市县名称

得分

排名

一、设区市

南宁市

96.70

1

柳州市

92.60

2

贺州市

91.85

3

防城港市

91.05

4

桂林市

89.25

5

河池市

88.65

6

贵港市

88.00

7

梧州市

85.65

8

来宾市

85.30

9

崇左市

83.70

10

玉林市

82.70

11

北海市

80.40

12

百色市

80.30

13

钦州市

74.95

14

二、试点县

富川瑶族自治县

71.55

1

横县

69.40

2

马山县

68.85

3

(以上按得分高低排名)

二、2020年度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结果

市县名称

平均得分

排名

一、设区市

南宁市

87.89

1

柳州市

82.44

2

桂林市

80.16

3

防城港市

72.62

4

贵港市

71.11

5

玉林市

68.69

6

来宾市

68.48

7

河池市

66.96

8

百色市

66.15

9

贺州市

65.64

10

北海市

63.78

11

梧州市

62.20

12

崇左市

61.37

13

钦州市

55.60

14

二、试点县

横县

69.30

1

富川瑶族自治县

61.25

2

马山县

51.37

3

(以上按得分高低排名)

三、第四季度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亮点

(一)党政一把手齐抓共管。柳州市、梧州市、防城港市、贵港市、百色市、河池市、来宾市、横县等市县党政一把手同时担任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有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二)积极配套建设垃圾分类设施。贵港市统筹建设110个小区、公共机构垃圾分类收集桶站,并由城区统筹建设43个社区垃圾分类收集桶站。防城港市新建垃圾分类亭49个、配备垃圾分类桶近1500组,采购各类垃圾分类收运车辆10辆、建成2个有害垃圾暂存点,建成1套厨余垃圾应急处理设施和1座大件垃圾处理设施。马山县公共机构、公共场所、住宅小区投放202套240升四分类垃圾桶和202个垃圾分类收集亭,利用黑水虻养殖技术处理厨余垃圾。柳州市在全市推广应用本地企业生产的新能源收运车,共集中采购了35辆,已有30辆按照四分类垃圾统一喷涂标识投入示范区内使用,各城区(新区)均配备有害垃圾收运车、设置有害垃圾暂存点。南宁市餐厨垃圾处理厂三期改扩建项目于12月1日正式投产,有机垃圾处理能力达到1000吨/日,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超过35%。梧州市其他垃圾全部收运至市静脉产业园焚烧厂进行焚烧无害化处理,实现其他垃圾“零填埋”。桂林市在果蔬批发市场建设垃圾分类就地处理设施,引进了采用美国、加拿大最新自动分拣及分类处理技术成套设备。

(三)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防城港市委主要领导实地调研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以志愿者身份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知识,与群众展开有奖问答互动。马山县委主要领导带头参加县垃圾分类主题宣传活动。南宁市举办了“我为南宁市垃圾分类建言献策”金点子征集大赛、垃圾分类抖音征集大赛、垃圾分类进校园、进商超、进社区等活动。柳州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活动,拍摄制作2部生活垃圾分类宣传片,在市各媒体平台宣传推广。百色市妇联开展“环保妈妈志愿服务”——践行生活垃圾分类·争创最美“绿色家庭”主题实践活动,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垃圾分类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商场、进宾馆、进公共场所、进小区和进社区。河池市结合歌海河池、宜州刘三姐品牌,以山歌形式宣传生活垃圾分类,收到较好效果。

(四)南宁市启动垃圾分类执法工作。《南宁市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自2020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南宁市先后举办了10场次垃圾分类执法工作培训会,由市垃圾分类办牵头,组织城市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市政园林局和各城区(开发区)垃圾分类办、执法部门开展为期1个月的厨余垃圾规范收运联合督查,对违规收运厨余(餐厨)垃圾行为进行查处。12月20日正式启动专项执法工作,当天开具了第一张处罚单。

(五)督导考评工作常态化。北海市建立督查考核常态化机制,充分压实垃圾分类工作主体责任,引进第三方评价机构,按照制定的考核细则和标准,对示范片区(点)范围内公共机构、公共场所、相关企业、住宅小区的垃圾分类工作进行现场考评,结合各级垃圾分类办、相关部门组成督查小组的日常督查情况,以及自治区垃圾分类办测评指出问题,对责任单位进行通报,限期整改,并将考评结果与绩效挂钩,以考核为抓手推动垃圾分类工作。贵港市从第三季度起,每季度由市垃圾分类办抽查公共机构、公共场所以及居民小区的垃圾分类工作情况,并对抽查发现的情况进行通报,及时督促落实整改。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