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省传统村落保护办法》立法后评估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进一步增强立法质量,全面、客观、准确了解立法中各项内容的实施效果以及社会现实需求,不断完善我省传统村落保护相关制度,根据立法后评估的相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对《江苏省传统村落保护办法》实施情况的相关意见。请于2023年12月10日前将相关意见反馈至指定邮箱:924471454@qq.com。感谢您的参与。 

附件:江苏省传统村落保护办法.pdf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