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我省新建居住区供配电工程招投标管理模式的通知》的公告江苏住建厅 〔2023〕第 1 号 经清理,本机关决定废止以下1个文件。 《关于明确我省新建居住区供配电工程招投标管理模式的通知》(苏建函招〔2016〕784号)。 特此公告。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