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保护我省历史文化遗存、留住乡愁记忆,2017年在全国率先颁布实施了《江苏省传统村落保护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传统村落进行立法保护。经省政府同意,目前已联合省相关部门认定并公布了3批共310个江苏省传统村落名录。同时,为保护传承好凝聚历史记忆的传统建筑组群,根据《办法》中“传统建筑相对集中、形成建筑组群的区域,应当整体予以保护”的有关要求,今年我厅组织相关单位赴部分历史文化名镇和传统村落,对在建筑风格、结构样式、建造技艺等方面具有历史文化艺术价值且空间相对集聚的3处及以上的传统建筑组成的传统建筑组群开展详细调查,择优遴选出一批江苏省传统建筑组群,现予以公布。
欢迎社会各界踊跃参与我省传统建筑组群保护工作,积极提供线索,我们将对江苏省传统建筑组群目录进行动态更新,不断丰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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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