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中央下达预算情况
2020年度,中央下达江苏省城市管网及污水治理补助资金共计4亿元,其中,淮安市1亿元、盐城市2亿元、宿迁市1亿元。区域绩效目标为:消除黑臭水体108个,长度301.9公里;4项水质指标达消除黑臭标准;达到“水清岸绿,鱼翔浅底”的河(湖)段13个,长度51.67公里;群众满意度≥90%。
(二)省级下达预算情况
为加快推进3个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建设工作,江苏省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分别于2019年11月、2020年7月将2020年度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和绩效目标分解下达给3个城市。
我省已于2019年底消除设区市建成区黑臭水体,2020年度,省级财政未下达设区市黑臭水体治理专项补助资金。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2020年度中央转移支付江苏省城市管网及污水治理补助资金4亿元,省级财政实际拨付4亿元,无结余。
淮安市、盐城市、宿迁市按照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9〕288 号)有关规定及相关财经制度,在资金管理上强化责任意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严格执行年度工作预算,所有资金实行专款专用。补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拨付严格执行审批程序,根据项目实际进度拨付,使用规范。此次绩效评价过程中未发现有截留、挤占或挪用项目资金等情况。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总体绩效目标:在完成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任务的基础上,进一步巩固治理成效,推进水体实现“长制久清”;打造示范河道,推进13个水体实现“水清岸绿,鱼翔浅底”。
完成情况:淮安市、盐城市、宿迁市按期完成2020年度黑臭水体整治示范城市建设任务。截至2020年底,淮安市、盐城市、宿迁市列入“全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监管平台”的131个城市黑臭水体已经消除黑臭,整治效果得到了群众的广泛认可,群众满意度均超过90%,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专家核查认定,均达“长制久清”。淮安西汪塘、盐城小马河、宿迁马陵河等20个水体基本完成示范水体建设任务,实现“水清岸绿,鱼翔浅底”示范目标。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截至2020年底,淮安市、盐城市、宿迁市列入“全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监管平台”的131个、长度约370公里城市黑臭水体已经消除黑臭,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专家核查认定,均达“长制久清”。20个共计69.36公里的水体基本完成示范水体建设任务,实现“水清岸绿,鱼翔浅底”示范目标。
(2)质量指标。淮安、盐城、宿迁市完成整治的黑臭水体达到消除黑臭的目标,群众满意度高,水环境质量显著提升。
(3)时效指标。淮安、盐城、宿迁市均在2020年底前完成示范城市建设年度任务。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社会效益指标。通过整治,水体黑臭现象得到消除,完成整治的水体周边环境改善显著,特别是打造 “水清岸绿、鱼翔浅底” 的示范河段建设的滨水空间,为群众提供了新的休闲场所,城市形象得到提升,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普遍提高。
(2)生态效益指标。通过整治,有效控制污染入河问题,水体水质及周边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显著,为区域水环境总体质量达标和持续改善作出了重要贡献。
(3)可持续影响指标。在完成黑臭水体整治工程任务的同时,各地逐步建立健全水体长效管护机制,落实河长制,加强河道的日常保洁和养护,促进水体实现“长制久清”。
3.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1)群众满意度指标。完成整治的水体及周边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城市人居环境质量明显提升,经民意测评,群众满意度均超过90%。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经淮安、盐城、宿迁市自评,3个城市的2020年度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建设情况达到或优于预期目标。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我省将根据2020年度绩效自评情况,督促指导各地加强已整治水体的长效管理,巩固治理成效,将督促淮安、盐城、宿迁市将绩效自评结果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网站予以公开。
五、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